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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保证

外汇网2021-06-19 12:52:31 95
简介

对外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受益约定,当债务人不依照约定偿还债务或者履行义务时,保证人依照约定承受偿还责任或者履行义务的举动。?

根据《国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所谓对外保证是指在对外担保活动中保证人和受益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依照约定偿还债务或者履行义务时,保证人依照约定承受偿还责任或者履行义务的举动。对外保证项下的担保人为保证人;对外保证项下的受益人为债权人。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担保人有关供应对外保证的申请数据和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2、供应对外担保审批情形表;

3、对外保证合答应向书;

4、担保项下主债务合答应向书(如为外文的,应提交首要条款的中文译本,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5、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担保人、被担保人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担保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的,需上年度外汇收支证明;

7、如系初次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还应供应金融业务许可证;

8、担保人为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时应供应其总行的授权;

9、针对前述材料应该供应的继续称明材料,如:A.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工商运营执照;B、被担保人为国外中资企业时应供应外汇局出具的《国外投资企业基本情形登记表》;C、担保项目如需事前准许的,还应供应政府主管部门准许文件。外汇局对对外保证的管理

(一)对中资银行对外出具的融资保证、融资租赁保证、弥补贸易项下的现汇履约保证和胜过1年(不含1年)的缓期付款保证等实施逐笔审批。

(二)对中资银行对外出具的非前款所述对外保证依照资产负债比例执行管理。中资银行在本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对外担保能力内可自行对外出具上述保证。本款项下中资银行出具的对外保证合同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法人出具的对外保证均需报外汇局逐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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