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Contract Having no Right to Punish)
什么是无权处分合同
所谓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具体来看,无权处分举动经历追认可以生效;无权处分人事后获得处分权,也可致使无权处分举动有效。无权处分,是指举动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行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举动。
无处分权合同的特点
1、举动人实行了法律上的处分举动。
2、举动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财产。
3、因举动人处分财产的举动而使举动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
4、举动人以自己的名义实行处分举动。
无权处分合同的组成要件
1、无权处分人实行了处分他人财产的举动
处分权与所有权一般是统一的,但也并不是完全统一。如破产人对破产财团的全部财产,虽有所有权但无处分权;共有人虽享有所有权,但未经其余共有人答应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也组成无权处分。而夫妻婚后所得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受义务,所以对共有财产的处分,一般务必征得全体共有人的答应,否则单独以共有人之一的名义为处分举动,属于无权处分。例外的是,依据法律规定或共有人之间的协议由某个共有人代表或代理全体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不是无权处分。
2、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行处分举动
假使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实行处分举动,就组成无权代理。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获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此规定,无权处分合同只有在经历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获得处分权的,才有效;假使权利人婉拒追认且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也未获得处分权,无权处分合同无效。所以,无权处分合同也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在合同成立后,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获得处分权的,相对人可以依该合同获得所处分的财产;否则,相对人不能获得所处分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