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经海关准许,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国内法人或其余组织。
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务必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士务必依法获得报关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获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士,不得从事报关业务”,以法律的形式清晰了对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手续的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所以,完成海关报关注册登记手续,获得报关资格是报关单位的首要特质之一,也就是说,只有当相关的法人或组织获得了海关赋予的报关权后,才可形成报关单位,方能从事相关的报关活动。此外,作为报关单位还务必是“国内法人或组织”,能独立承受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这是报关单位的其他特质。
报关单位包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指在我国国内从事对外贸易运营活动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报关企业指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帮助其代理报关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