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经济货币文章详细

直接信用管制

外汇网2021-06-19 00:07:45 236
直接信用管制的概念

直接信用管制是指中央银行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对银行放款或接受存款的数量以及存款利率执行控制。

一般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很少采取这类方式。

直接信用管制的内容

直接信用管制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执行直接干预,做法有信用分配、直接行动、流动比率和利率上限。

1、信用分配。这是指中央银行依据经济事态,为避免信用过分扩张,同期也为了使有限资金用于最能发挥效能的用途上,对商业银行的资金用途执行合理的分配,制约其信贷活动。

2、直接行动。这与信用分配类似,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直接执行干预和控制。

具体方式有下方几种:

(1)直接制约贷款额度。很多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规定,中央银行依据金融情形的改变,在必要时,可对各金融机构或某一类金融机构规定贷款的最高发放额。

(2)直接干涉银行对活期存款的吸收。也就是说,对支票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增长额另定存款准备金的比率,不受最高比率的制约,进而制约信贷活动。

(3)中央银行对业务活动不当的商业银行,觉得它违背信贷政策时,可婉拒供应贷款,婉拒融通资金的要求;或者予以贷款,但采取好于一般利息的惩罚性利率。

(4)规定各银行放款及投资的方针。分两类:一类是资产项目的制约,如规定商业银行对不动产投资的制约;一类是贷款额度的制约,如对商业银行发放的中期贷款规定最高额度,对积蓄银行的股票投资、住宅融资规定最高的制约等。

3.流动比率。这是指中央银举动了制约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能力,除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外,还规定商业银行对其资产保持某种程度的流动性。

4.利率上限。1935年美国的银行法案中,就已经有了制约银行定期及积蓄存款所能支付的利率上限的规定。

有关条目 间接信用管制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