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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银行业协会

外汇网2021-06-18 23:11:26 189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

北京市银行业协将是以原北京银行外汇运营业协会为基础经历更改名称,于2001年4月17号经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正式成立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单位。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助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执行本行业的各类管理监督,增强会员之间的自律和协调,规范会员的运营活动,维护和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为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付出。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的职责是:

根据法律、法规策划银行同业公约和自律制度并组织实行;

督促会员或准会员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各类政策,对违背法律、法规的,协会有权金融监管部门数据,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维护会员或准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举动,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

增强会员与金融监管部门、其余政府部门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联系,反应会员的共同愿望和建议,沟通会员和其余行业的联系;

增强会员或准会员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的争议;

组织、促进国内外同业的交往与合作;

组织、促进会员或准会员的业务培训及相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供应咨询服务;

办理金融监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办理为达到协会宗旨的其余事项;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会员资格:

正式会员: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准许运营金融业务的北京市区域性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北京分行、总行在京且不设北京分行的总行运营部(北京管理部)、外资银行北京分行、总部设在北京市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北京市各中资、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北京银监局监管的其余金融机构(下方合并简称为"金融机构"),接受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可申请形成协会会员。

准会员资格: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准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形成协会的准会员。

北京银行业协会当前有61家会员行,其中会员49家,包含中资商业银行16家、政策性银行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5家、外资银行22家;准会员15家。

北京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与协会的全体会员构成。协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实施机构,由9位理事构成。协会理事长由工、农、中、建4家常任理事行的代表出任,现任理事长由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朱洪波先生担任。

北京银行业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依据需要协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与协会职责相关的专门工作,当前协会已设立了外资银行协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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