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首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平台商执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达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中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含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
外汇公开市场操作1994年3月起步,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1998年5月26号复苏交易,范围逐渐扩大。1999年至今,公开市场操作已形成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提供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行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平台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受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当前公开市场业务一级平台商共包含40家商业银行。这些平台商可以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
从交易品种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首要包含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其中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平台商出售有价证券,并约定在将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举动,正回购为中央银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中央银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平台商买入有价证券,并约定在将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平台商的交易举动,逆回购为中央银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中央银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中央银行直接从二级市场购入债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后者为中央银行直接出售持有债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
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时间债券,中央银行通过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可以回笼基础货币,中央银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欧洲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内的公开市场业务将于指导利率、管理货币市场、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等方面发挥首要作用。欧洲中央银行将首要通过回购协议买入、卖出资产、信贷业务等反向交易执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欧洲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有四种方式,一是首要再融资业务(简称Refi),成员国中央银行依据投标程序每周执行一次,两周到期,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再融资利率也是欧洲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最首要的杠杆利率。二是长期融资业务,成员国中央银行依据投标程序每月执行一次,三个月到期。三是微调操作,由成员国中央银行在特定情形下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执行。四是结构操作,只要欧洲中央银行想调整资金结构,就可以由成员国中央银行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