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准官方价格:
黄金准官方价格。这是被中央银行用作与官方黄金执行相关活动而采取的一种价格。在准官方价格中,又分为抵押价格和记账价格。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官方总储备量(各国中央银行往往是各国黄金的最大持有者)1998年大概为34000吨 把握升浪起点
。按当前生产量力计算,这相当于13年的世界黄金矿产能,而且占已开采的全部黄金存量137400吨的24.7%,这是确定准官方黄金价格的一个重要原因。
1、抵押价格。这是意大利1974年为达到向联邦德国借款,以自己的黄金作抵押而造成的。抵押价格的确定在现代黄金史上有重要意义。一面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每盎司黄金等于35个特别提款权的规定,另一面又满足了持有黄金的中央银行不冻结黄金的需要。事实上该种价格,是由美国对黄金不要“再货币化”的要求,与欧洲对黄金“非货币化”审慎要求的组合。借款时,以黄金作抵押,黄金按市场价格作价,再给折扣,在一定程度上黄金价格给予保值,由于有大批黄金在抵押。假使黄金价格下挫,借款期的利息就得好于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利率。
2、记账价格。它是在1971年8月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提出的。受于市场价格的强大吸引力,在市场价格和官方价格之间存在重大差额的情形下,各国由于其官方黄金储备定价的需要,都提升了各自的黄金官价,于是就造成了为确定官方储备的准官记账价格。在操作中首要有三种方法:(l)按不同折扣标准(以市场净价或直到30%的折扣)同市场价格联系起来,按不同的基础以不同的调整期来确定黄金价格(分为3个月的平均数.月末平均数等)。(2)以买入价作为定价基础。(3)有些国家以历史官价确定,如美国1973年3月定的42.22美元/盎司,一部分国家按196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5美元/盎司来确定。准官方价格在世界黄金交易中已形成一个较为重要的金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