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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外汇网2021-06-18 23:04:50 125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规则》及其实行细则修订稿,以及《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已公布的投资人适当性制度和多项交易所业务规则修订稿外,证监会将继续统筹期指上市前的各类工作,预计将在4月前后正式上市并接受投资人开户。 从发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分析,有十大要点值得关注:一、交易时间较股市开盘早15分钟,收盘晚15分钟,投资人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二、涨跌停板程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维持统一。三、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目前点位单手合约保证金需15-20万元左右。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星期五,可规避股市月底波动。五、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执行撮合成交。六、每日交易终结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七、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目前点位账户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八、显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审慎运用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套期保值。十、规则为期权等其余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 晚收盘15分钟

依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说,除了最后交易日外,沪深300(2934.763,8.30,0.28%)股指期货开盘较股票市场早15分钟,收盘较股票市场晚15分钟。这一设计更有助于期货市场反应股票市场信息,便于投资人利用股指期货管理风险。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明,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一样。期货作为一个价格发现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钟开盘有助于市场各方对价格的发现。而比股市晚15分钟收盘,也是由于务必有一段时间来消化流动性,并让市场对第二天的单价做出预估,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涨跌停板

与股市统一都是10% 取消熔断

依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制约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这一涨跌停板程度与现货市场维持统一。

综合考虑有关原因,此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相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考虑季月合约的波动性或许较近月合约大,借鉴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在规则中增长“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程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复苏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程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实施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程度”的规定。保证金

买卖单个合约起码需要15万元以上资金

为增强风险控制,本轮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升到12%。同期,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制约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显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升交易保证金标准”。而在此之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总计涨降幅度差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依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好于12%的依照原标准收取”。同期,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显现单边市保证金复苏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依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行业人士同期表明,12%并不是投资人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依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于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当前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起码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星期五 规避月底波动

依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依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执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一般在月底交割有所不同。

行业人士表明,股票市场一般有“月底效应”,很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执行交易,所以月底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很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致使价格波动。假使两个市场的波动再加上在一起,会放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全会造成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星期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执行交割,避免显现月底强烈市场波动。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接连竞价交易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执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相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依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执行。这是由于股指期货采取双向交易,投资人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取集合竞价和接连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或许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有关措施加以制约。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或许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高达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终结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指出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发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员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将来有希望形成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将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或许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当前,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高达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发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更深一步增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本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目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执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会对单个结算会员执行限仓。限仓标准将依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依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

为增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运营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长“客户的持仓仍未满足有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觉得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执行大户数据”的规定。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审慎运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接连显现涨跌停板的情形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马上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依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顾虑到该种制度尽管消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所以中金所只有在显现极端行情时才可审慎运用。

依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显现同方向接连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程度、提升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消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实施条件改为“期货交易接连显现同方向单边市”。套保

个人投资人也可申请套期保值

为促进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升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依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运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运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胜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分析人员表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人执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执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个人投资人申请套期保值。整个制度设计激励股指期货发挥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创新

规则为期权等新品种预留空间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中,记者注意到有多处有关“期权”的表述,这显示中金所在策划规则之时,也为将来的金融创新预留了空间。

行业人士表明,世界规模内期权交易量数倍于期货,比如韩国的指数期权就是全球交易最大的品种。在交易规则中“预留伏笔”,为往后推出期权留下了空间。

对于市场猜测的“上证50期指”等新产品,相关方面表明没有这方面进度。从长远发展看,中金所将建立包含股权类、利率类、汇率类的产品体系。目前的首要工作是保证沪深300指数期货稳定上市安全运行,尚没有其余有关产品推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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