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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退还制度

外汇网2021-06-18 10:03:30 151
什么是税款退还制度

税款的退还制度是指纳税人受于某种原因所缴税款胜过了应纳税额,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给予退还的制度。

该种原因是指:(1)受于计算错误或错用税率等原因形成的多缴税款的情形;(2)政策上的退税,如规定纳税人先按应纳税额如数缴纳税款,经核实后再执行退库,比如出口退税。

税款退还制度的处理方式及要求

当显现纳税人所缴税款胜过应纳税额时,需要办理税款退还手续。具体处理方式有:

(1)若是由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填制《税收收入退还书》,于发现后60日间给予退还,也可按纳税人的要求抵缴下期应纳税款;

(2)若是由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结算之日起3年内填写申请退款书,向税务机关要求退款,税务机关应于收到纳税人申请退款书之日起60日间给予退还,也可按纳税人的要求抵缴下期应纳税款。

新征管法从保护纳税人利益角度出发,特别规定在退还多缴税款的同期要加算银行同期存款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纳税人。

《税收征管法》对税款的退还制度的规定

《税收征管法》税款的退还制度有下方几点:

(1)纳税人胜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该立刻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该立刻退还;

(3)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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