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递增累进税率,亦称“边际递增累进税率”、“增速累进税率”。递减累进税率的对称,税率上涨程度相对于课税对象的上涨程度呈递增趋势的累进税率。
其明显特点是:税率是累进的,而且上涨程度是递增的;课税对象的增量部分适用税率的提升程度呈递增趋势。
举例
如果某超标累进税率第1、2、3级为:第1级,应纳税所得额不胜过1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第2级,应纳税所得额胜过1000元到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第3级,应纳税所得额胜过2000元到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2%;下方从略。这一超标累进税率就属于递增累进税率。它的第1级的所得额1000元,税率为10%;第2级的所得额增量1000元,税率为20%,增长10%,上涨程度为100%;第3级所得额增量1000元税率为32%,增长12%,上涨程度相对于相同增量的课税对象上涨了120%。
作用
递增累进税率使课税对象的增量部分适用税率的提升程度递增,税收的调节强度加大,纳税人的增量收入越多,税负渐渐加剧。实施递增累进税率有助于减轻社会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困难。但是递涨幅度也不宜过快,否则会让边际税率过高,挫伤纳税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