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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关税

外汇网2021-06-18 00:15:43 160
概念

过境关税亦称“通过税”。过境关税指一国对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过境关税的目的是增长财政收入。伴随国际贸易的成长,尤其是交通条件的改观,关贸总协定通过协议的形式取消了各成员方过境关税。依照《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5条的规定,各成员方除了对过境货物收取部分服务管理费外,过境关税应免征。特点

征收过境关税不仅可以增长本国的财政收入,而且还可以将税负转移给货物输出国或输入国,影响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过境关税的特点是税率比较低,这是由于,

(1)过境税税率过高,过境商品的单价必然较大程度上升,其结果不仅严重损害了输出国和输入国的经济利益,而且过境商品也会因征税过多而降低,进而减弱过境关税收入。

(2)国家征收的过境关税过多或税率过高,势必将引致其余国家的报复,使该国出口贸易承受冲击,因此从低征收过境税不仅与人方便,而且也为自己创造了不错的贸易条件。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清晰表明各缔约国之间应刨去过境税。发展

在重商主义时代,欧洲各国曾盛行其税。假使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处在交通枢纽或交通要道,征收过境税形成该国最方便而又充足的税源。但过境税增长了外国货物的成本,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成长。世界交通发达后,征收过境税会致使其改道运输。允许外国货物过境运输,可以增长本国的运输收入,有助于本国交通运输事业及相关服务行业的成长。在这些方面的收益比征收过境税的财政收益要大得多,而且有助于国际贸易的成长。

所以在19世纪后半期,各国陆续取消了过境税。1921年国际联盟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召开了有关自由过境的国际会议,会议决定参与国不得对过境货物征收任何捐税,1947年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五条也规定了自由过境的原则,其第三款中规定:“缔约方对通过其领土的过境运输,可以要求在适当的海关报关;但是,除了未遵守应适用的海关法律规章的以外,该种来自或前往其余缔约方领土的过境运输,不应承受不必要的拖延或制约,并对它免征关税、过境税或相关过境的其余费用,但运输费用以及相当于因过境而开支的行政费用或供应服务的成本和费用,不在此限。”所以,当前已很少有国家征收过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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