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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税务筹划

外汇网2021-06-18 00:15:25 138

逆向税务筹划的概念

逆向税务筹划是跨国纳税人借助避免低税管辖权而进入高税管辖以最大限度地谋求所需利益的举动。理解逆向税务筹划的概念核心在于把握下列两点:第一,逆向税务筹划是对一种特殊的跨国税务筹划现象的形象描述,即跨国纳税人避免低税管辖权而进入高税管辖权。第二,跨国纳税人执行逆向税务筹划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谋求所需利益,这与跨国纳税人的谋利最大化目标相统一。

逆向税务筹划的特点

一般觉得,跨国税务筹划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种税法规定的差别,采取种种公开的合法手段,以最大限度地谋求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举动。具有下方几个特点:

1.谋利非税性。一般的跨国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国际纳税义务为目标,在谋利上具有直接谋取税收利益的特点。而逆向税务筹划则不然,它不仅不能直接谋取税收利益,而且还要牺牲税收利益。但通过牺牲税收利益,将导致所得的更大的非税收利益。它已不导致一个税收困难,而是一个涉及税收但又重在非税的较为复杂的困难。

2.间接谋利性。跨国纳税人执行一般的税务筹划,以避免高税管辖权而进入低税管辖权为渠道,在谋利上显得较为直接,进而容易引起注意。逆向税务筹划则是借助避免低税管辖权而进入高税管辖权来执行的,从名义上看,这并没有能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相反还会加剧国际纳税义务,疑似是很难理解的事。但是,跨国纳税人正是借助该种逆向税务筹划活动高达了最大限度地谋求利益的目的。

3.谋利好样性。一般的跨国税务筹划旨在直接谋取税收利益,因此在谋利上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但跨国纳税人执行逆向税务筹划所要谋求的利益则随具体情形而变。

有时是为了达到净利润最大化;有时则并没有能使净利润最大化,而是为了有效达到某项必要的运营策略;有时可立刻谋取利益,有时则在当期并没有能谋利,而是将来有利。

逆向税务筹划的经济目的

1.合营一方增长本身即期收益。高税国一方的合营者为谋求本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段将合营企业的利润较多地向本国转移。即使从合营双方整体来说,收入较多地转入高税国会多增长纳税;但从高税国合营者一方看,受于可独享多转移部分的税后利润,因此该种方法对高税国合营方有利,但它会给低税国合营方导致损失。该种方法造成的前提在于合营企业由高税国合营者操纵,低税国合营方未能有效地牵制对方。

2.资本转移。比如高税国母公司因缺乏资本,需从低税国子公司补充,但受于该低税国采取严厉的外汇管制制约跨国纳税人直接执行必需的资本转移,这时就只能采取逆向避税的策略,如通过转让定价方式将所得较多地转移到高税国母公司。受于此方法要以损失适当的即期税收收益为代价,因此做出选择时一定要以预期母公司国得到转移资本后会导致更大的利益为前提。

3.增速回收投资和利润。比如一国现行税率很低,但跨国纳税人有预期风险,如政局不稳或政策多变,或受于跨国公司整体战略的需要,则可通过逆向避税增速回收投资和利润。即使要损失即期的税收收益,但为谋求预期大批收益或回避风险依旧值得的。

4.掩饰子公司的盈利水平。假使子公司运营顺遂。盈利丰厚,则或许会发生一连串母公司所不愿目睹的事件,如工会提出增长薪资或分享许多的公司利润,新的竞争者打入而加重竞争等,因此母公司会尽力采取逆向避税手段来掩饰其子公司的盈利水平,这一点在我国合资运营企业中表现得极为突出。受于逆向避税的原理与顺向的国际避税相同,因此其方法也没有什么不同,如转移定价、滥用低税国的税收优惠、利用低税国的税收漏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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