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比例税率
税基与税额成等比例改变,不以税基大小为转移的税率。税率的一种类型。
该种税率,应征税额伴随征税对象数量呈等比例增长,一般适用于对流转额的征税。比例税率的优点是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实施等比负担,有助于激励范围运营和平等竞争,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减弱成本,改观运营管理水平,计算简便,符合效率原则。比例税率的缺点是在调节收入分配,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方面,存在适当的局限性。
特点
比例税率的共同特点是税额与税基始终维持同一比率,税额随税基的增减而同比率增减。从财政方面看,它可使税收收入随经济的改变而改变,具有适当的弹性,在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形下,税收收入也会持续增长。从经济方面看,它可使税收负担随收入的改变而改变,收入多者负担多,收入少者负担少。但在贯彻社会政策方面,受于收入多者和收入少者的负担能力不尽相同,依照同一比率征税,存在表面平等掩盖事实不平等的弊病。所以在事实运用中,比例税率首要适用于对商品的课税,而对所得或财产的课税则大多运用累进税率。
从财政方面看,它可使税收收入随经济的改变而改变,具有适当的弹性,在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形下,税收收入也会持续增长。
从经济方面看,它可使税收负担随收入的改变而改变,收入多者负担多,收入少者负担少。
但在贯彻社会政策方面,受于收入多者和收入少者的负担能力不尽相同,依照同一比率征税,存在表面平等掩盖事实不平等的弊病。所以在事实运用中,比例税率首要适用于对商业、劳务的课税,而对所得或财产的课税则大多运用累进税率。
形式类型
比例税率形式具体细分,首要包含:
(1)统一比例税率,即在一个税种中只规定一个比例税率。如现行企业所得税采取的25%的比例税率。
(2)差别比例税率,即在一个税种中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例税率,具体又可作如下细分:A.产品差别比例税率,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3)程度比例税率,即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只规定征税的上、下限程度,多地在此程度内因地制宜自行确定的比例税率。如现行运营税中对娱乐业征税采取的5%~20%的比例税率。
(4)有免征额的比例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量扣除适当的数额即“免征额”后,仅就胜过部分征税的比例税率。这是一种具有累进性质的特殊的比例税率。如现行个人所得税中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运用费、财产租赁等所得征税即采取了该种税率形式。
(5)有起征点的比例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量高达适当的数量界限即“起征点”的,则全额按规定比例征税,未高达起征点的不征税。如现行升值税中,纳税人(限于个人)销售货物销售额未高达起征点的(月销售额2000~5000元),免征升值税;高达起征点的,全额按规定的比例税率征税。
比例税率有多种类型。按本身的状况形式划分,有以绝对额形式表明的额式比例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表明的率式比例税率。按对征税对象或纳税人的运用方式划分,有统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统一比例税率是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均按统一的比率计算应纳税额;差别比例税率是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分别按不同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如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