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税收学在理论上是财政学的分支。20世纪80年代以前,税收困难一般均为在财政学中加以研究。财政学专业或财经类专业一般开设一门《国家税收》课程讲授税收理论、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等内容。改革放开以后,全社将对税收困难越来越重视,税收理论研究也越来越深入,《税收学》也渐渐形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伴随高等学校本科税务专业的设置,税收课程的设置也相对细化。如此,各种以《税收学》命名的教材内容各异,有的是专门的税收基础理论课程教材,有的不只有税收基础理论,仍有税收制度,甚至仍有税收管理的内容。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税收学
简介
税收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活动,首先应被归属为经济学研究对象。那么,在经济学中该如何看待税收?这需要对税收学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方位执行探讨。
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
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税收学。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资源配置。一般觉得,微观主体根据价格信号独立作出决策,并通过价格对举动执行协调,最终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所以,价格的协调作用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核心,这是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基于此,西方经济学从家政学启动,逐渐发展形成包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对外放开和经济发展理论等以内的庞大理论体系。在这一理论体系中,税收在多处都有体现,如国民收入决定税收与产品价格、消费者举动等。但税收最明显的位置显现在宏观经济政策理论中,税收作为政府的有力工具被看为财政政策的中坚之一,被用于达到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促进经济上涨等宏观目标。税收多以政府的、宏观的形象显现,税收学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显现为政府税收学。但是本文将从其他角度对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执行描述,以期找出税收学在其中的精准方位。
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新框架
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新框架中的税收学。西方经济学要处理三个困难,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简言之,资源配置困难。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可称之为生产困难,而为谁生产则是分配困难。在当今社会化生产方式下,生产首要是由企业完成的,尽管不消除在某些场合依然存在个体生产的情形,但企业无疑是最重要的微观生产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资源配置的信号,企业根据价格信号执行决策是资源配置的具体达到过程。所以,企业作为最重要的资源配置主体在基础方面决定着资源配置的效率,企业是经济活动的核心。近年来,以科斯企业理论为发端的新制度经济学发展快速,对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大厦的重构造成了巨大影响,已经体现出从“异端”迈向主流的趋势。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思想,笔者觉得西方经济学理论应当以企业理论为中心展开才更有助于对经济学基本困难执行探讨。据此我们可以从新勾画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如下图。在这一理论体系中,企业理论居于核心,产权理论、企业金融理论、价格理论、消费者举动理论、市场理论、企业治理理论等微观理论直接以企业为中心展开;宏观理论部分则在微观理论上方分布,起间接支撑作用。而税收学作为公共部门经济学(财政学)的构成部分位于宏观经济理论与微观经济理论的交界处,是连接企业与政府的纽带。从企业角度来说,税收是企业向公共部门买入公共产品的必要开支,减弱税收开支对企业产生的效率损失对于提升经济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从政府角度来说,固然要向企业征税,但征税的目的是为了 向企业提升必要的公共产品。所以,政府应该一面尽量降低征税,一面尽量供应好的公共产品。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的税收学
税收学作为公共部门经济学(财政学)的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被看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但税收非只可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首先,税收是由政府征收的,那么税收与政府是如何相关的呢?这是一个政治学命题。其次,税收是依照法律征收的,税收具有法学属性。税收显然还与其余学科有关联,而要全面把握这些关联关系就务必把税收学放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中执行探讨,即清晰税收学在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的方位。在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分析税收学的方位,首先,要对税收学所处的学科层次执行分析。显然税收学并没有直接作用于实践活动,以税收学为理论基础并与实践相结合的税收类学科首要是税收制度学、税收管理学、税收筹划学等,所以,税收学在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应处在第三个层次——应用基础学科。除经济学外,处在第二层次而又为税收学供应基础理论支持的学科仍有哪些?这要从税收学本身特点来探讨。前文提到,政治学(含于大法学中)和法学均为税收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其次,税收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形式,有其本身的社会伦理价值取向,所以伦理学(含于大哲学中)也是税收学的基础理论学科。最后,税收征收则是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管理学也应该被归为税收学基础理论学科。至于其余学科如历史学、社会学(以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文学、艺术等则受于有关度较弱而不能称之为税收学的基础理论学科。而元科学作为社会科学体系的基石,则是税收学的终极理论基础。发展
一般地,对复杂事物的把握应遵照“分析——综合”的方法执行,即先将事物属性执行区分,然后就个别属性执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将各属性执行交叉和融合,如此才可在较完整意义上把握复杂事物。所以,税收学研究也应该遵循 这一方法,即分别从经济学、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管理学等角度对税收执行单一属性分析,然后渐渐对税收的不同属性执行融合。考察国内税收学研究的现况可以发现,目前的研究热点首要汇聚在下方几个领域:(1)税收经济学。侧重研究税收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关注税收宏观调控政策选择及其评价。(2)税制工程学。侧重现行税制的经济效应分析及政策评价,同期涉及对国际税收困难的研究。(3)税收法学。从法学+经济学角度出发,侧重税收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关注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原则、立法体制和纳税人权利等困难。(4)税收管理。从政治学+管理学角度出发,将税收管理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执行研究,关注税收行政效率的提升。(5)税收筹划。从经济学+管理学的角度出发,以企业纳税人为首要服务对象,探讨合理减弱税负的渠道。但是,从前面的探讨可以发现,税收研究依然存在很大拓展空间。具体来说,目前的税收学研究可适度向下方几个领域拓展:西方经济学下的新视角
一直以来,税收理论界对税收困难的研究多体现为以政府为中心的税收学研究。但是,即使研究过程中也涉及了对微观主体的经济效应分析,但这些分析还没有深入到微观主体的内部。税收理论分析至今为IL仍未得到充分的微观支持,这无疑是传统西方经济学的先天不足在税收学上的反应。要处理税收理论的微观基础困难,就要求我们把目光投向企业一方并深入其中。以企业为中心研究税收经济效应,并不是直接对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等执行分析,而是要深入企业组织内部分析税收经济效应的形成机制与过程,即税收对企业产权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以及生产运营的具体影响。显然,这是与企业理论相适应的税收研究,可称之为“企业税收学”。企业税收学对税收理论的深化有两个帮助:其一,有利于从企业方面分析税收经济效应的形成机制与着力点,为税收宏观分析及税制优化奠定微观基础。其二,有利于企业在税收制度为外生变量的情形下,通过恰当的企业制度安排减弱税收导致的效率损失,进而通过增长企业本身效率而提升整个经济运行效率,这一点与税收筹划学的功能相似。笔者觉得可从下方几个具体方面人手:
税收与企业资本结构
MM定理的问世,致使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困难开始进入经济专家的视野。但MM定理的基本假定条件之一是不考虑税收原因,故得出了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无关的结论。但在现实经济运行中税收恰恰是任何企业都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MM定理无疑从侧面证明了,在存在税收原因的条件下,企业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存在有关关系。所谓资本结构是指企业资本中股权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不同的税收安排会给企业融资决策导致不同的影响:一定税收条件下,假使股权融资更为有利,则企业看好于执行股权融资;反之,则执行债务融资。但这还不是困难的核心,受于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紧密有关,税收就通过资本结构而与公司治理困难联系在一起了。资本结构务必与公司治理模式相适应才有助于企业价值增长,在债权人主导型治理模式运行有效的情形下,通过税收促使(起码不障碍)企业许多地执行债务融资是有利的;而在股东主导型治理模式下则应该促使企业执行股权融资。所以,在执行税制设计时,我国的企业治理情况是一个务必考虑的约束条件。
税收与企业收购兼并
伴随市场进度的日益深化,企业收购兼并举动将逐渐形成企业发展的战略手段。从国际经验看,税收对收购兼并举动具有明显的影响,在某些情形下,税收甚至还形成跨国企业积极执行收购兼并的首要助推原因。从企业发展角度看,收购兼并是企业赖以达到战略调整和布局的最重要手段,致使资源在企业、行业间达到有效配置,对收购兼并举动执行调节即是对资源配置的调节。税收是政府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与收购兼并将形成一个颇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课题。
税收与企业生产运营
上述的两个理论方向首要是和所得税有关的,流转税对企业的影响首要体当下生产运营活动当中。流转税的存在致使企业在一定情形下要对其产、供、销等生产活动执行调整,其目的在于减弱税负,这是目前税收筹划学的首要研究内容。但从企业税收学的角度看,对这一困难执行研究的用意并没有单纯是减弱企业税负,而更应关注税制安排能否存在逆向调节作用,进而提出税收制度的完善思路。框架的转变
从立法分析到立法+司法分析
税收是经济活动的同期也是典型的法律活动,所以有必要从法学+经济学的角度对税收困难执行探讨。一直以来,法学+经济学框架下的税收研究是以税收法学形式显现的,是经济法学的有机构成。但是,从世界法律发展趋势来说,单纯依照经济法学的分析原则对税收执行探讨并没有充分,还应该充分借鉴英美国家“法和经济学”的分析原则。为表明这一困难,首先对两大法系下的法律运行情形以及发展趋势执行考察。
法律运行情形比较
两大法系的区别集中体现于法律运行当中,即“立法”、“执法”、“司法”和“司法监督”等各个阶段。在民法法系下,立法环节是核心,实际上,法一旦颁布生效,就相对固定,而法律的调整对象—— 社会现实却处在持续的成长改变中,所以,民法法系不可避免地会显现法律相对社会现实脱节和落后的情形,而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只有在对法律执行修订,或者从新策划时才可被清除。所以,民法法系下的法律发展呈现显著的阶梯状。另外,受于执法和司法过程导致消极地依照法律条文执行,所以民法法系下的法律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会致使“合理却不合法”的现象显现。而普通法法系则以经验实用主义为基础,有两个立法环节:一是立法机关自身的立法——策划法;二是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和创造——判例法。尽管普通法法系中也存在策划法,但它与民法法系中的策划法却大不相同。普通法法系司法为重的特点决定了其法律分析是以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司法判例为研究对象的司法分析,税法分析也不例外。在普通法法系国家里,税法困难是“法和经济学”的研究着重,税法分析首要是对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司法判例的税收效应分析。其目的并没有在于设计逻辑严密的税法条文,而在于为整个税法运行供应税收经济学的指导——如何司法才符合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
研究的启示
伴随世界经济一体化进度的成长,法律发展也逐渐呈现出世界化趋势——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日益迈向融合与统一:普通法法系国家的策划法日益增多,而民法法系国家则开始接受判例制度。遵照这一趋势,不难设想我国的法律运行将从以立法为核心转向立法、司法并重的态势;法律分析从立法分析转向立法+司法分析也是势在必行。我国的税法研究受民法法系影响,一直显现为以立法分析为核心的经济法学分析,以税收学和法学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以税收制度(税收策划法)为研究对象,力图建立一个体系完备、条文善,包含实体法、程序法和诉讼法以内的综合税收法律体系。近年来,在持续借鉴西方税法研究的基础上,国内税法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已具有了“法和经济学”的形式特质,但是立法分析的本质却没有更改。而普通法法系国家里的情形则不同。以美国为例,尽管很多税法也是以策划法为基础的,但判例的日渐增多却致使税法持续发展改变,通过对税基、纳税人等要素的调整而达到税法与现实的紧密结合。诚然,日积月累的判例致使美国税法极为繁复,这又是普通法法系的不足了。遵循世界法律的成长趋势,不难推断我国的税法运行也将持续吸收普通法法系的优点,在坚持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等特点的同期,逐渐达到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灵活调整。所以,税法研究也应适时借鉴“法和经济学”的原则,在继续税收立法研究的同期增强税收司法研究,从单一立法分析转向立法十司法分析。框架下的深入研究
税收公平的理论基础
现代伦理学觉得人类活动的出发点是辩证统一的“为己利他”,既非绝对利己,亦非无私利他。在规范的伦理学方面上经济学与伦理学是辩证统一的,经济活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处理资源配置困难为己任的经济学自然要以效率为首要目标。但是,假使经济活动仅以效率为目标,“马太效应”的结果必然是收入不公,社会两极分化,从而致使社会发展的不平稳原因显现,又会损害经济效率。所以,经济与伦理密不可分。经典税收著作中对税收公平困难多有论述,但是对税收公平的理论基础却涉及不多,所以,从伦理学+经济学的视角看税收,将伦理学基本原理融入税收学具体分析当中无疑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着重关注下方两点:
税收公平理论
在社会活动中,每一举动主体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时,务必顾及对方的权利,当“权利”与“义务”达到等量交换时,就达到了社会公平,这是伦理学所揭示的公平本质。伦理学又对基本权利和非基本权利执行了界定:基本权利是指人所应当得到的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权利,即人权;人的其余权利如财产权利等则共同组成了非基本权利。据此达到社会公平的渠道是:在坚持“基本权利完全平等,非基本权利比例平等”的原则下达到政治、经济、机会三者的共同公平。税收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活动不或许达到完整意义上的公平,它只能是以社会公平原则为指导在效力所及的规模内去达到特定的公平目标。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探讨达到税收公平的基础,如何对之执行科学界定无疑也是一个需要处理的基础理论困难。比如有人觉得,量能课税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命题,但是有能力并没有代表着有义务,所以从“权利义务相匹配”的公平原则来说,这个看似合理的命题恰恰是不公平的。
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终极意义上,效率与公平是统一的,公平必然致使效率,效率也必然要求公平。但这里所说的效率与公平是就总的来说的,并没有意味社会活动的任何方面都务必同期体现效率与公平的要求。在某些方面或许会存在单一目标优先的情形,在另一方面则或许需要二者并重。比如,经济生活领域应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而在法律活动中则应体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两类社会活动的目标尽管不完全~致,但是却在社会生活中同期发生作用,共同促进了效率与公平。与上述两个学科各自具有清晰的价值取向不同,税收活动兼具经济属性与法律属性两个特质,效率与公平的权衡对于税收来看却依然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困难。税收学
作者:铁卫,刘明主编
ISBN:10名[7560525571]13名[9787560525570]
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9-1
定价:¥25.00元内容提要
税收学是一门相关税收理论、政策、制度和管理的科学。本教材内容分为税收基本理论、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三部分,首要介绍了税收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及其改革、税收管理及税收行政司法。
本书首要供高等学校经济类各本科专业运用,也可作为硕士研究生教学参考用书。目录
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
第二节政府为何要征税
第三节税收的造成和发展
第四节税收的形式特质
第二章税收的职能与效应
第一节税收职能与效应简述
第二节税收职能
第三节税收效应
第三章税收原则与税收负担
第一节税收原则简述
第二节税收原则内容
第三节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
第四章税制结构
第一节税制组成要素
第二节税收分类
第三节税制结构
第四节建国以来的我国税制建设
第五章国际税收简述
第一节国际税收与国际双重征税简述
第二节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
第三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六章升值税
第一节升值税简述
第二节升值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第三节升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五节升值税的征收管理
第七章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简述
第二节消费税的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第三节消费税的税率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方法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特殊计算方法
第六节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与消费税的缴纳
第八章运营税
第一节运营税简述
第二节运营税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运营税的税收优惠
第四节运营税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第九章其余流转税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二节关税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规模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税收优惠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及征收管理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简述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第十二章资源课税
第一节资源税
第二节土地升值税
第三节城镇土地运用税
第四节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章财产课税与举动课税
第十四章中国税制改革和展望
第十五章税收征收管理与税务信息化建设
第十六章税务代理
第十七章税收行政司法
参考文献文摘
第一章税收概念
第一节税收的本质属性
一、税收的社会经济本质
(一)税收在社会再生产中处在分配环节
众所周知,经济活动是人类一切活动(包含政治、文化、宗教、法律、军事等)的广泛基础,经济活动的范围、水平、形式对其余活动的范围、水平、形式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经济活动就其内容来看,可分为物质财富的创造和达到两部分。人类历史的成长过程,就是物质财富的再生产范围持续扩大,再生产的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再生产的环节持续拉长,再生产的社会分工越来越复杂,再生产的组织形式持续调整、演化的过程。从再生产的范围来说,首要有氏族内部的经济、家庭经济、企业经济、区域经济、国内经济、国际经济等;从再生产的技术水平来说,首要有石器经济、铜器经济、铁器经济、大机器和电力经济以及新兴的电子信息和知识经济等;从再生产的环节来说,有生产、分配、消费三环节,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四环节和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服务五环节等;从再生产的社会分工来说,有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分工、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城市与乡村的分工、区域分工和国际产业分工等;从再生产的组织形式来说,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等;从社会再生产的追求目标来说,有以运用价值为主的经济、以价值为主的经济和以精神价值为主的经济等。
仅从再生产的五环节来说,生产是起点和基础,消费是最终目的和归宿,流通是达到商品运用价值和价值转换的环节,分配是在经济主体之间划分物质财富占有、支配和运用权的环节,服务是为社会再生产供应某些内外部支持条件、以提升其效率和质量的环节。以上环节相互连接、相互补充、相互制衡、相互促进,共同组成了社会再生产的完整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