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会计税务文章详细

烟叶税

外汇网2021-06-17 23:42:37 143
2006年4月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发布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该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条例所称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烟叶税的应纳税额依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烟叶税实施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简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收购烟叶(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应该依法缴纳烟叶税。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根据征收的一种税。1958年我国颁布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下方简称《农业税条例》)。1983年,国务院以《农业税条例》为根据,选择特定农业产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当时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规模不包含烟叶,对烟叶此外征收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1994年我国执行了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取消原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将原农林特产农业税与原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目合并,改为统一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并于同年1月30号公布《国务院有关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令143号)。其中规定对烟叶在收购环节征收,税率为31%。1999年,将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向下调整为20%。 2004年6月,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农民增长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有关取清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相关困难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从2006年1月1号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根据。2006年4月28号,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纳税对象

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计税根据及计征方法

烟叶税的计税根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征收机关及适用法规

烟叶税的征收机关是地方税务机关,烟叶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该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间申报纳税。有关烟叶税的纳税申报时间,由各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在不迟于次月底的期限内,在不影响税款征收的情形下自主核定。

开征烟叶税不会增长农民的负担

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叶收购环节由烟草收购公司缴纳的,改征烟叶税以后,纳税人、纳税环节、计税根据等都维持了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规定不变。

法律法规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该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

第三条烟叶税的应纳税额依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第四条烟叶税实施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条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六条纳税人收购烟叶,应该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七条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第八条纳税人应该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间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第九条烟叶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导思想

《烟叶税条例》的指导思想是:依照国家农村税费改革和税制建设的总的要求,通过征收烟叶税取代原烟叶特产农业税,达到烟叶税制的转变,完善烟草税制体系,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平稳,引导烟叶种植和烟草行业健康发展。

首要内容

首要内容包含: 1、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从事烟叶收购的单位; 2、烟叶税的征收环节为烟叶收购环节; 3、烟叶税的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 4、烟叶税的计税根据为烟叶的收购金额; 5、烟叶税的征收机关为地方税务机关。开征烟叶税不会增长农民的负担。这首要是由于,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叶收购环节由烟草收购公司缴纳的,这次改征烟叶税以后,纳税人、纳税环节、计税根据等都维持了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规定不变。此外,烟叶税的税率与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相同,也是20%,税率没有更改。所以,征收烟叶税不会增长农民负担。

功能

烟叶税的诞生既是税制改革的结果,也是国家对烟草实施“寓禁于征”政策的保持。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政府的财力承受了较大的降低,尤其是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来看更是雪上加霜。在一部分地方基层政府独享税种税源零散、收入少、征管难,还不能承受财政开支的情形下,烟叶税作为一个与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紧密有关的特色税种理应得到发展和壮大。

烟叶税独立征收后,其性质由农业税变为商品税,烟叶收购中所开具的发票形成升值税抵扣的根据,使烟叶税与升值税的征缩紧密相连,但它又保持了烟叶特产税的税收分配办法,其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这不但起到平稳地方财政收入的效果,也有助于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特色经济的积极性。其次,烟叶种植首要分布在贫困的边远山区。据统计,全国510个种烟县中有185个县属国家扶贫开发着重县,其余有很大一部分属省级扶贫县,这些地区商品经济发展落后,工业基础薄弱,且引资能力较差,传统的商品税很难发展形成地方支柱税种。又一次,烟草制品的市场需求弹性较小,烟叶需求量能够长期维持平稳。烟叶税是增长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有效方式,既有利于减轻地方财政的阻力,也有助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烟叶税的征收成本低,有助于税收的征管。烟叶税的开征并没有显著增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成本,地方税务机关并没有因新税种的开征而另设机构:受于烟叶收购期、收购点都较为集中,地方税务机关也能够及时、精准地掌握税源情形,并组织人士执行征收。

税务困难

烟叶生产补助缺乏制度规范,扭曲了烟叶税计税价格

受于区域间生产条件存在适当的差别,各省对烟叶生产的产前补助也各有高低,如对烤烟生产的化肥、农膜、农药、烤烟用煤等农用物资进销差价的补助,对烟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补助等,产生区域间烟叶生产边际收益的差异。而这些补助缺乏严格的制度规范,基本采取一年适当的方式,不但不利于烟叶种植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烟叶税的征收工作。另外,受于这些补助多是由收购商在产前或产后以实物的形式供应给烟农的,很难在收购价中体现。地方各级政府为了提升烟农的种烟积极性,计划的烟叶生产补助除了包含上述省级政府要求的明补外.往往还安排了适当的暗补,这必然使烟叶税计税价格与事实情形不吻合合,进而产生税源流失。

烟叶税征管中存在的困难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烟草公司在收购烟叶时务必向卖出人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该专用发票是计算烟叶税和升值税进项税额的法定凭证。但是,在事实操作中诸多原因影响了发票的开具工作,从而影响税收的征管。一面,受于大部分烟叶的卖出人是自产自销的农民,很难或不知如何供应有效证件,致使收购人很难及时开具发票;另一面,大部分烟农纳税意识薄弱,在收到货款后也不主动向收购商索要发票,这致使交易方的监督失去了作用,增长了税务机关的稽征成本;第三,受于烟叶交易双方的购销关系基本为现金交易,税务机关也很难精准掌握烟叶交易事实发生额,进而有机会产生税收的流失。另外,按政策规定,专用发票上应注明农产品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些地方还要求逐笔开具,不能由多个卖出人总览开具等等.这些规定与客观条件有较大的偏差.也给专用发票的开具导致问题。

意义

改革烟叶收购价格制度,保障烟农经济利益

应有条件地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烟草行业不同于其余行业,它由国家专卖,属于国家垄断性质,假使完全放开烟叶收购价格有机会会显现价格扭曲的现象,即价格无法反应市场的供需情形。为此,政府可以通过规定各种烟叶的最低收购价格以保护烟农的基本利益。同期,受于烟叶种植极易承受自然环境改变的影响,烟叶生产的未知性原因很多,为了降低烟农种烟的风险,平稳其生产积极性,也需要最低收购价格作为保障。

更深一步改革烟叶生产补助政策,完善烟叶税的计税根据

为了给烟叶种植创造-个平稳的政策环境,避免烟叶税的流失,可从下方三方面着手来完善烟叶补助政策:

1.中央政府执行统筹和协调,将多地对烟叶生产予以的明补和暗补执行归类,策划统一完善的补助项目和标准,对一部分地方因特殊情形需要安排特别补助的,应规定将该补助标准控制在合理规模内。2.在确定各省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予以多地适当的浮动空间,使多地能依据本省事实安排补助政策。3.以上年的通胀指标、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标及农产品价格指标等与烟叶生产及烟农利益紧密有关的单价指标为基础,建立烟叶收购参考价格和补助的浮动机制,保障烟农利益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受损。

逐渐建立起烤烟综合保险制度

烤烟风险直接影响烟农种烟的积极性,财政补助、价格补助等政策固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弱生产风险,但不平稳的政策原因很难保持烟叶生产的长期可连续性发展,建立烤烟保险制度可以清除烟农对种烟风险的顾虑,保护其应得的利益。受于烟叶生产涉及烟农、烟草企业及政府三方的利益,可考虑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体系,即烟农白保、烟草企业与烟农共保及政府统筹保险。在一部分地区已探索出一部分成功的保险方式。比如,广西河池市烟草分公司的烟叶生产风险保障金制度,按合同面积每亩提取一定款项,存入专用账户,作为当年的烟叶生产风险保障金,首要用于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烟农执行适当弥补及防灾救灾。再如河南内乡县的烟叶生产风险金机制是烟草企业与地方政府共担烟叶种植的风险.每亩每年征收10元,其中县财政负担2元、植烟乡镇负担3元、县烟草公司负担5元,10月末以前,足额筹措到位.实施专账专户,并成立基金管理理事会,理事会单位分工负责,加深管理,规范资金运用规模。对烟叶种植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高达50%以上的烟田。由受灾乡、村写出申请,经理事会组织人士现场评估后,对受灾烟农予以一次性救灾补贴。风险基金不透支,节余结转下年,滚动运用。

改进烟叶税征管方式,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烟叶税的征管不仅关系到地方税收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烟草行业的税收链,而烟叶收购专业发票是承接两者的转折点,为做好烟叶税的征管工作,应当从下方几方面着手:

1.统一全国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格式和内容,对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项目执行删减,以提升发票的开具效率。2.允许收购单位在附有收购明细表的情形下总览开具,如此既方便卖出人销售.又方便企业收购业务的顺畅开展。3.为增强对烟叶采购过程中现金流的监管,应要求各烟站收购资金的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如此可以降低采购人士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举动,同期也可以有效降低受于事实现金流与票据不符产生的税收流失。

有关词条

ing="1" cellpadding="1" align="left" bgcolor="#ffffff" border="1"> 个人所得税 农业税 纳税人 房产税 养路费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运营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附加税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www.mof.gov.cn/shuizhengsi/zhengwuxinxi/shuizhijianjie/200806/t20080630_54450.html

[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http://www.hebds.gov.cn/SSZS/SZJS/200705/t20070531_2655.html

[3]中国经济信息网 http://www.cei.gov.cn/loadpage.aspx?page=ShowDoc&CategoryAlias=zonghe/ggmflm_zh&ProductAlias=zhuanjshj&BlockAlias=zjzjsd&FileName=/doc/zjzjsd/200805302614.xml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