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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外汇网2021-06-17 23:42:23 154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民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民众也需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的工作情形。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您可以解析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职能、机构设置等概况,也可以解析到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还可以解析最近税收工作、历年税收收入统计资料、纳税人须知、税务案件举报办法等信息。我们期望通过本网站能在国家税务总局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民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的首要职责是:

(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策划实行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策划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执行宏观调控的建议;策划并监督实施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行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策划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四)组织实行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困难执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实施相关的协议、协定。

(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七)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下方简称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薪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八)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行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举动。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余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施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施双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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