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消费税
消费税实施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所以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受。
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号正式开征后,有人觉得消费税是额外增长的商品税负,会引起物价的上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依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升值税的,先改为征收升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程度的下滑,为了不因税负下滑产生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滑的部分通过再征一同消费税给予弥补。所以,开征消费税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尽管依旧征收增殖税,但差不多保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形成物价上涨的原因。税目税率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施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施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计税根据消费税的计税根据分别采取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施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根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施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一般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根据。消费税定义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的一种税种。在对货物广泛征收升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同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中国的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国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举动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依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着重地选择一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制约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构成部分;
4、消费税实施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算方法。
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国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
在我国国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余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余单位、个体运营者及其余个人。依据《国务院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适用升值税、消费税、运营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相关困难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国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征税规模
消费税的征收规模包含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部分过分消费将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二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2006年3月21号,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执行调整。这次调整新添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执行了调整。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施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施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消费税的计税根据
消费税的计税根据分别采取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施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根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施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一般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根据。
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兔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特别消费税
为调节消费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由消费者直接负担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法
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根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在各国开征亦较为广泛,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号策划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这两个法律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消费税法的首要内容做出了清晰的规定。
日本的消费税
从1970年代末,消费税是日本政治上最受关注的议题。1978年时任日本总理的大平正芳第一次提出“消费税”的构想。然而受于自民党选举失利,所以必须取消。1986年,中曾根康弘总理改称为“卖上税”,又一次提出这个构想,但是不成功。1988年,竹下登总理达到消费税构想,并于翌年施行。
导入消费税同期,废止“物品税”。物品税的税率靠物品种类,并没有是所有的物品被课税的。但是“消费税”除了土地交易和房地出租以外,对所有的物品和服务课统一税率。
1989年4月1号:施行消费税法,税率3%。 1997年4月1号:增率5%。(原先的“消费税”增率4%。加之新设的“地方消费税”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国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在我国国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余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余单位、个体运营者及其余个人。依据《国务院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适用升值税、消费税、运营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相关困难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国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国内从事生产和出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举动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特点
1、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依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着重地选择一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制约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构成部分;4、消费税实施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算方法。征税规模
消费税的征收规模包含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部分过分消费将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二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2006年3月21号,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执行调整。这次调整新添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执行了调整。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接连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余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依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构成计税价格。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依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构成计税价格。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依照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升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升值税的销售额÷(1+升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依照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接连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余方面的,于移送运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优惠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兔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别消费税为调节消费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由消费者直接负担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法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根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在各国开征亦较为广泛,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国务院于1993 年12月13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号策划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这两个法律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消费税法的首要内容做出了清晰的规定。特点
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举动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具有下方几个特点:
(1)征收规模具有选择性,一般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和消费举动征收;(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一般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既可以采取对消费品的数量实施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实施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依据消费品的单价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形,对不同消费品策划不同的税率、税额;(5)税负具有转嫁性。消费税是世界各国广泛采取的一个税种,不仅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还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在体现国家奖励政策、引导消费方向、调节市场供求、减轻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