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基金也是货币基金的一种,即以人民币为主导币种的基金,是相对于以前的美元基金来看的。
人民币基金的模式:
1、完全外资模式。
由海外创投基金经历外管局验证、申请、得到商务部准许后,在国内成立人民币基金,直接投资于中国的国内项目,如IDG,其申请设立的人民币基金当前已经得到商务部准许,这只基金的范围将高达5亿元人民币左右。
从GP角度来讲,该种完全外资模式会是服务海外LP的最好模式,受于人民币与美元两套基金是同一个LP群体,所以在投资项目和服务海外LP上完全没有利益矛盾。
但受于近年来过多热钱涌入国内,而中国政府自身外汇储备量居高不下,政府开始控制外资进入的范围,并积极激励本地人民币参与设立创投基金。所以,该种 100%国外投资的人民币基金模式或许会在申请、审批、核准过程中遇到问题。此外,准许后具体的运转形式也需要更深一步探讨。
2、中外合资模式。
即以现有的美元基金出发,在国内寻求合适的LP,共同出资成立一只人民币基金。赛富、德同、戈壁、智基等多家国外基金均为以该种模式组建的人民币基金。对于海外LP来看,尽管不再是100%拥有新成立的人民币基金,但因国内的新LP仅参与人民币基金的投资,其金额相对于总的较大的美元基金来说相对较小,所以不会造成太多困难。

更为正面的影响是,由于有本土LP的参与,新人民币基金会更靠近本土化,当LP刚好又是政府引导基金的话,会让基金在政策审批上也或许具有某种优势。
以上两种模式成立的人民币基金由于有外资的成分,全将被认定是中外合资的人民币基金,所以在成立和运转程序上愈加复杂,一般来看会在“基金成立、基金投资、被投项目上市、上市退出”四个环节需要商务部额外审批。
3、完全本土的人民币基金。
由外资背景的GP在国内寻求LP成立人民币基金,对国内项目执行投资及退出。完全本土的人民币基金只要合乎有关法律即可,不需要商务部审批。但其缺点在于,受于人民币基金和海外美元基金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LP群体,同期被一个GP管理,所以,GP在选择运用哪只基金对项目执行投资时,或许会存在潜在的利益矛盾。
当前在中国设立完全本土的人民币基金,一个重要的难题在于国内没有充足多的、合适的LP群体。在欧元兑美元等国家成熟的私募基黄金市场场上大学基金、养老及退休基金、国家主权基金、私人财富基金、企业的投资基金以及母基金(Fund of Funds)等均为LP的首要来源。而西方的“有限合伙人(LP)”概念,在中国仍未得到尊重及实践,因此往上市公司、保险公司或民营公司募集有限合伙人基金依然问题重重。很多政府部门(包含省级、市级,高科技园区等)开始着手建设引导资金,以引导和发展创投产业,短时间内可以形成一股当前可行的LP基金来源。
从长远向上瞧,伴随人民币投资及本土上市的扩大发展,中国创投产业循环的四项首要活动终将于国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