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可以运营外汇业务的国内金融机构(包含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执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处在逐渐发展与完善当中。
1994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执行了巨大改革,取消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实施结售汇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也称为外汇批发市场,形成中国首要的外汇交易场所,交易主体首要是金融机构、投资公司以及进出口企业等。同期,建立了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为依托的交易平台。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建立,奠定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
市场组织形式: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实施会员制管理,凡经准许设立、开展外汇业务以及运营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均可申请形成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会员,经审核准许后,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入市交易。
报价成交方式:当前,银行间市场实施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竞价交易方式。交易主体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现场或通过远程终端报出买、卖价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购入报价和出售报价的顺序执行组合,依照最低出售价和最高购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
清算交割模式:银行间外汇市场实施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会员的外汇资金清算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国外开立的统一的外汇帐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各会员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当前,本外币资金在交易日的第二天同期办理交割入帐,即T+1清算。
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的11年里,市场会员的数量持续增长、会员的性质呈多样化趋势。截至2005年6月末,银行间外汇市场共有会员366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1家、政策性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39家、商业银行的授权分行109家、外资银行179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及19家农村信用联社。
199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成立初期,只有美元和港币两个币种的交易,1995年增长了日元兑人民币的交易,2002年增长欧元兑人民币交易;为活跃交易、提升流动性,2002年4月和7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分别在欧元和港币交易上开始试行做市商制度;2003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从以前的上午半天交易延长到全天交易;推出了双向交易,以方便会员及时执行头寸平补和资金调度。
银行间外汇市场成交量逐年升高,199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总成交量仅为408亿美元,1997年高达700亿美元;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随后两年交易量显现下跌;2000年复苏上涨,2001年市场成交量胜过金融危机前的水准,高达750亿美元;2002年成交量增长到972亿美元;2003年市场成交量击穿1000亿美元,高达1511亿美元;2004年市场成交量一举击穿2000亿美元,高达创记录的2099亿美元。